机动车撞人后逃逸扣十二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二、车祸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赔偿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属于交强险的话,那么按照规定,此时保险公司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属于商业保险的话,那么此时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属于免赔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作出赔偿。
二、找法网提醒,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有以下标准:
1.肇事者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肇事者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3.肇事者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4.肇事者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5.肇事者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6.肇事者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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